当前位置:经验君>走世界>天气新闻>

福建高温补贴标准2013

天气新闻 阅读(2.78W)

福建2013年高温补贴发放时间:5-9月

福建2013年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10元

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让广大市民尤其是户外工作者对高温津贴十分关注。近日从福建省人社厅了解到,福建省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的高温津贴标准为8~10元。标准中规定企业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下工作的,应按每人每天5~8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高温标准,通知中作出如下表述,“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这句话规定了两类情况,即露天工作≥35℃,或室内工作≥33℃的,企业均应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中未明确企业的违规责任,比如若未发或未足额发放,有关部门该如何处罚?对此,劳动部门有关专家指出,此通知还属于指导性文件,并未纳入法律法规范畴,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想要进一步维护职工的高温权益,还需呼吁尽快立法。

不可用物品代替津贴

记者了解到,早在1998年,我省就对“防暑降温费”作出了具体规定,大致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两档,企业职工每天1.5元,机关每月14.3元左右。今年6月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

福建省此次首先在企业范围内作出调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说,“高温津贴”与过去的“防暑降温费”相比,主要有两个变化。首先是发放标准,“防暑降温费”在每年的5~9月份,企业都必须按天发足5个月。而高温津贴则必须在特定的温度条件下才予以支付。

其次是发放形式,“防暑降温费”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物抵”,比如汽水、蜂蜜、菊花茶等物品,而高温津贴只能是现金支付,且不得计入最低工资,用工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支付。

其他热门省市高温补贴标准:浙江、武汉、天津

武汉高温补贴标准2013

浙江高温补贴标准2013

天津高温补贴标准2013

福建高温补贴标准2013
扫码关注公众号

福建高温补贴标准2013 第2张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