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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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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生育政策,宁波相关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的通知,即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你心动了吗?心动不如行动,赶紧把二胎或三胎安排上吧。

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宁波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屋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屋的,住屋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宁波市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落实国家二孩或三孩生育政策中,发挥住屋公积金的住屋保障功能,支持职工刚性住屋需求,现就调整宁波市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连续缴存住屋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屋的,住屋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二、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借款人所购住屋已在本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仍按原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借款人商转公贷款申请资料已受理的,仍按原住屋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执行。

宁波市住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关于公积金的含义:

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第2张

公积金

住屋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屋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屋公积金制度。

(3)住屋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屋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屋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屋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屋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宁波提高二三孩家庭公积金首贷额度 由60万元/户提高至80万元/户 第3张

公积金

(5)住屋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屋消费支出的个人住屋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屋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屋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屋,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屋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屋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屋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屋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