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验君>走世界>城市文化>

海南基层教师安居型商品房购房条件

城市文化 阅读(3.19W)

为了解决海南省基层教师的住屋问题,海南省发布相关政策,将要以安居房的方式为基层教师配备住屋。

海南基层教师安居型商品房购房条件

海南基层教师安居房购房对象及条件

(一)购房对象

基层教师是指在乡镇及以下基层(不含城关镇和划入城市主城区的乡镇)工作,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教师(含特岗教师)、编外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在岗的专任教师。

(二)购房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提供继续在本系统基层服务5年及以上承诺书的,可以购买安居型商品住屋。

1.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县城主城区或县城无住屋且无购房记录的。

2.家庭成员在本市县主城区或县城拥有 1套住屋,但人均住屋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屋面积的。

上述住屋包括商品住屋、自建住屋、征收安置住屋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屋。已购买政策性住屋(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屋、限价商品住屋、涉公商品住屋)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