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一孩生育登記按照自願的原則,登記物件應當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夫妻一方戶籍在重慶市,或夫妻雙方戶籍均不在重慶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滿一個月;
2、夫妻雙方均屬初育,且未收養子女。
二、辦理材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注意:再婚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辦理流程
1、登記物件或其委託代辦人填寫登記表。
2、工作人員在網上登記,並進行資訊雙向比對。
3、登記物件材料齊全,情況屬實的,受理人當場發放生育服務證。
4、資訊比對不一致,但登記物件能出示法定依據的,視為比對一致;資訊比對不一致且登記物件不能出示相關法定依據的,向資訊提供地發起協查,並告知登記物件延後或不予發放生育服務證的原因。
四、辦理時限
如果攜帶證件齊全,可以即時辦結。
五、辦理地址
1、夫妻一方戶籍所在的村、社群或鄉鎮、街道;
2、女方現在居住地的村、社群或鄉鎮、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