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半年左右需對它進行一次詳細檢查,這樣有助於我們及時瞭解它的壓力和損耗情況,若它的壓力錶指針位於綠線區時,則表面壓力不足,需馬上充壓或更換。平常要把它放在乾燥通風處,要將它水平置放,要避免倒放、斜放,不可被太陽暴曬和雨淋,更不能接觸具有腐蝕性的物質,室温應在10-45度之間,並要定期檢查。
乾粉滅火器使用:
將它用力搖晃一下,這樣可以讓罐體內部的乾粉變得鬆動,以免乾粉凝固在一起無法噴出;其次將它的鉛封取掉,拔下保險栓,用左手拿住噴管,右手則摁住它上面的壓把;最後由人站在離火源2米之處,對準火源用力按下乾粉滅火器的握把,把噴管對準火源來回噴灑,直到火焰完全被滅即可。
乾粉滅火器有效期包括本體有效期和滅火劑的有效期,根據規定,乾粉滅火器的強制作廢年限是8年,而滅火劑的有效期在1-2年,不過每個城市規定不同,時間也有所不同,可以查看一下滅火器罐體説明。
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後,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滅火器不論已經使用過還是未經使用,距出廠的年月已達規定期限時,必須送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