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不符合租賃廉租住房條件,又無能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人羣,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單位新就業的人員以及在三亞有穩定職業並居住有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
1、申請人應年滿18週歲;
2、申請人及配偶在三亞市無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兩人(含)以上家庭申請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亞市人民政府劃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線標準;單身人士申請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以下;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除了具備第1、2、3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需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申請之日起往前推算6個月);
5、外地來三亞的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户,除了具備第1、2、3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需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