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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類兒童屬於孤兒 孤兒是指什麼

生活 閲讀(2.24W)
哪類兒童屬於孤兒 孤兒是指什麼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孤兒。從2021年9月起,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可享受1477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可享受1277元的基本生活費。

哪類兒童屬於孤兒 孤兒是指什麼

申請辦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

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申報程序市級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市級兒童福利機構填寫《重慶市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市民政局審批;區縣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由區縣兒童福利機構填寫《重慶市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區縣民政局審批。

社會散居孤兒申報程序:

1、監護人申請。由孤兒監護人填寫《重慶市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申請表》,報送孤兒現户籍地村(居)民委員會,除提供孤兒的户口、監護人全家户口複印件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監護人確認書等基礎材料外,須驗證和複印以下材料(一式兩份):公安機關出具的孤兒父母死亡户口簿銷户頁或證明,或醫院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的父母死亡火化證原件,或人民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蹤法律文書原件;已滿18週歲、在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孤兒,另需提交就讀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原件。

2、村(居)委會調查。接收申請材料的村(居)委會,通過入户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孤兒監護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審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

3、鄉鎮(街道)審核。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審查材料,召集民政、紀檢等部門和申請人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進行會審,形成審核意見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審批。區縣民政局審批。

4、區縣(自治縣)民政局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審核情況,確定發放基本生活費的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