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信息记录并不因贷款已结清、或信用卡已注销等而终止。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良信息的公布期限为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在银行系统中最有可能留下不良记录的行为是:
1、信用卡连续3次逾期,累计逾期6次;
2、房贷2次,累计逾期3个月,累计逾期3个月;
3、车贷月供2次,累计逾期3个月,累计逾期3次;
4、个人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以及恶意透支行为;
5、助学贷款拖欠不还;
6、因未激活“睡眠卡”而产生的年费,且未缴纳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第三方未能按时偿还贷款;
8、法院判决欠帐;
9、因他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而产生信用卡欠款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