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去趟医院得花多少钱,又何况是生个孩子。每个女性都应该购买生育保险,如此一来,在生育期间能为其减少资金负担,也是国家为每个妇女所设立的一项福利,那么在天津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办事指南小编为你提供天津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报销范围
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
3.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时遇有以下情况,增加生育津贴:产钳助产、胎头吸引术和剖腹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是:
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4×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天数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
报销材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一览
办理地点:
和平社保分中心
地址:和平区新兴路38号
电话:58117600
河东社保分中心
地址:河东区津塘路27号
电话:24212805
河西社保分中心
地址:河西区澧水道14号
电话:2827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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